在哲学发展史上,关于社会历史的解释始终存在两种根本对立的立场: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它们之间的分野不仅体现在对社会发展的动力、结构和规律的理解上,更深层次地反映在对“历史如何被推动”的根本性问题上的不同回答。
“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认(”这一命题,实际上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一个核心问题: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是物质生产方式,还是人的思想意识?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变革的根本力量。它强调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首先是生产物质资料的历史,是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过程。因此,历史唯物主义者坚持从现实的、具体的物质条件出发来分析社会现象,反对将历史归结为少数英雄人物或某种抽象理念的产物。
而历史唯心主义则相反,它往往把历史的发展归因于人的思想、意志、观念或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例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就将历史看作“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而像尼采、叔本华等思想家,则更多地强调个体意志和主观能动性在历史中的作用。这种观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的能动性,但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物质基础。
因此,判断一种历史观是唯物还是唯心,关键在于它是否承认社会存在的优先性,即是否认为物质生产活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否以实践为基础去理解历史进程。
综上所述,“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认(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个答案不仅是对两种历史观本质区别的概括,也是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重要切入点。只有正确认识这一标准,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科学的历史观,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