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现金流量表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应当填写的内容是()】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吸收投资者投入资本而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该部分主要体现企业从股东或投资者处获得的资金流入,是企业筹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帮助理解“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应填写的具体内容,以下是对相关项目的总结与分类。
一、总结说明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资金来源:
1. 股东投入的现金:包括普通股或优先股的发行所得。
2. 其他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如法人股东、个人投资者等提供的资金。
3. 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本的部分:若企业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其对应的现金部分也应计入。
4. 股权融资相关的现金收入:如增发新股、配股等行为中实际收到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金额不包括企业通过借款或其他债务方式筹集的资金,这些应归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二、表格展示
项目名称 | 是否应计入“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说明 |
股东投入的现金 | ✅ | 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发行所得 |
其他投资者投入的现金 | ✅ | 如法人、个人等投资者投入的资金 |
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本 | ✅ | 若转换后实际收到现金,应计入 |
增发新股所得 | ✅ | 新股发行中实际收到的现金 |
配股所得 | ✅ | 按照配股比例实际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得 | ❌ | 属于“借款所收到的现金”,不属于投资 |
资产出售所得 | ❌ | 属于“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不属于投资 |
政府补助 | ❌ | 一般归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三、注意事项
-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具体的交易性质进行准确分类。
- 对于混合型融资工具(如可转债),需区分本金与利息部分,确保正确归类。
- 报表使用者应关注附注信息,以了解具体构成情况。
通过以上总结与表格,可以清晰地判断哪些项目应计入“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栏目,有助于提高现金流量表的准确性与可读性。